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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函
作者:yuanban 来源:http://www.hbcszyxy.edu.cn/ 时间:2017-06-19 08:34:02 点击:19475次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就学生食堂承包经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二、采购内容: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服务期3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同时在武汉高校食堂必须有经营场所,且注册地在武汉或在武汉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以武汉市当地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专业餐饮服务经营和管理能力,持有相关有效专业证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营业执照“主营业务范围”必须是餐饮经营管理类别。

4、投标人了解高校师生生活规律和高校食堂具有明显公益性及服务育人特点,具有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不单纯追求经济利润的经营理念,且近5年内有3年及以上经营高校学生食堂(供餐能力达3000人以上)的成功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书的原件和其盖章的复印件,以及客户现在的联系电话)。

5、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经济实力,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团队稳定(提供企业社保参保人员近3个月缴费证明),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安全责任风险和经营项目的投资风险,须提交近2年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近三年无行政处罚、犯罪、食品、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不良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有能力投入资金自愿按学校要求对食堂进行维修改造及添置设施设备,三年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校方所有,学校不予补偿。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磋商工作结束后,采购人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也不退还磋商投标文件。

四、采购文件领取

1、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资质证明文件等。

2、领取时间:2017年6月19日—6月23日,8: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领取地点:湖北财税职业学院西区学生食堂二楼膳食科。

五、磋商文件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湖北财税职业学院西区学生食堂二楼膳食科。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9日9:00时。

2、地点:湖北财税职业学院东区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大道519号

联系人:汪钗平

电话:18971680339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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