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财税职业学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竞争性磋商公告(2次公告)
作者:hujunfa 来源:http://www.local.hbcszyxy.edu.cn/ 时间:2024-05-20 10:52:17 点击:1481次
为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学校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拟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提交资料参与磋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0001
二、项目名称:湖北财税职业学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三、采购内容:常年法律顾问
四、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验结果为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五)拟派的法律顾问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具有为高等院校担任法律顾问项目业绩及经验(提供证明材料)。能定期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并在采购人有需要时及时到校提供法律服务。
(六)本项目不接受律师事务所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每天9:00-11:30;14:00-16:30。
(二)报名地点:湖北财税职业学院东区办公楼2楼205室。
(三)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负责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3.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后的查询打印材料;
4.加盖公章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单位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谈判
(一)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只接受现场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6:30(北京时间),逾时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询价磋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大道519号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话: 18971339723
附件:聘请法律顾问需求.docx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2024年5月20日